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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5 10:1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7号)(见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3〕224 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1名推荐指标。

二、推荐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网址: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选择“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并选择学校和学科,点击搜索,查询导师课题信息,选择导师并联系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4)。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和师资培养培训计划积极推荐。

2.拟申报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和要求,选拔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作为推荐人选,为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

3.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按照推荐条件,择优向教育厅推荐。经教育厅审批后,推荐人选须按期访学,不得变更访学计划。

4.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在遴选导师时,请务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并能提前安排好自己教学工作前提下再行申报,避免浪费指标。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个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4)、《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5),并于5月4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德春、曾梦璐,电话:86176125,邮箱:jsfzzx@hnuahe.edu.cn。

附件1:“教师司函〔2023〕7号”文件。

附件2:“教高函〔2023〕224号”文件。

附件3:个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5: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