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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2-12-08 21:38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39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以下简称“教师流动站”)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核心,聚焦服务支撑我省战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人才培养,由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共同建设教师流动站,搭建理工农林专业教师岗位实践平台,实现教师参与产科教融合显著加深,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双师型”师资队伍明显优化,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

二、建设类别及数量

1.教师流动站分为基础学科类、工程实践类、农林生产实践类、创新实践类等4种类别。

2.全省计划到2025年建设100个左右的产科教融合教师实践流动站。其中,2023年认定和立项建设20个左右流动站。

3.本次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项。

三、建设方式

1.对接专业需求。基础学科实践流动站依托科研院所建设,工程实践、创新创业流动站依托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农林生产实践流动站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共同建设。

2.坚持共建共享。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平台需求、专业建设需求、教师实践需求、教师成长目标需求的多所高校联合与同一大型企事业单位共建,优先支持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流动站,由牵头高校负责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完成申报、建设、检查、验收及管理等相关事宜。

3.认定和建设相结合。教师流动站采取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两种方式。已达到建设条件、实践教学效果优良的流动站,直接予以认定;立项建设的流动站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价认定”的方式进行。立项建设的流动站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流动站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认定。各单位在申报时根据建设基础自主选择申报方式并注明。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392号)(附件1)文件要求,根据单位情况积极组织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最多申报1项。

2.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实践流动站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支撑材料1份,流动站建设总体方案1份。请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jsfzzx@hnuahe.edu.cn。

联系人:姬真真

联系电话:13838025801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