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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新入职(含转岗)专任教师岗前培训成效考核的通知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5-02-26 15:4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意见》(教高〔2022〕230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2025学年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度新入职专任教师岗前培训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检验新入职专任(含转岗)教师岗前培训成效,助力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理论与基本技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时间

学院助课助教考核:3月31日前。

校级考核:4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2024年度新入职专任教师(含转岗教师),共计54名(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结果及等级

(一)三级考核

岗前培训考核由教学单位考核、校级考核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三个环节构成

(二)教学单位考核

各教学单位依据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实施情况展开考核,综合评定新入职教师考核等级(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附件2)。此项工作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

(三)校级考核

校级考核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负责实施,考核内容由平时成绩和培训成效两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40%和60%。其中,平时成绩着重考核出勤率、研修总结、网络课程完成情况等;培训成效则重点考核学员提交的教学设计、微课说课视频(5分钟以内)、PPT、现场授课(10分钟以内)展示以及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结果及等级确定

专家组将综合校级培训考核结果教学单位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对象岗前培训最终考核结果及等级。校、院两级考核均为优秀者确定为优秀等级。校、院两级考核均为合格者确定为合格等级,合格及以上等级者由教育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若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须重新参加相应环节培训。

(五)上报审核

考核结束后,教师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上报的结果、过程性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校级考核程序

(一)熟悉场地

为便于考核教师适应场地,熟悉参赛设备,考核教师须在考核前一天前往相应场地,进行课件测试及纸质材料准备工作,每位教师5分钟的课件测试时间。

(二)考核检录

考核教师需按分组顺序(分组,场地情况另行通知),于考核当天提前抵达指定地点候场。逾期未到者,将按缺勤处理。

(三)微课说课视频展示

参赛教师需提前制作一份涵盖所讲课程教学设计及教学过程的微课说课视频,并于现场进行展示,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现场授课

参赛教师针对自选的某一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模拟授课,授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考核教师可根据教学需求自行携带教学用具,也可自行安排3-5名学生参与课堂互动,以增强授课效果。

(五)现场答辩

评委根据考核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情况提出相关问题,考核教师需现场作答,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

五、工作要求

(一)教学部门

请各教学部门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助课助教考核工作,认真把关、审核考核结果及材料,并按时上报。

(二)新入职教师

新入职教师须严格按照考核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考核。无故缺勤者按不合格处理。同时,请考核教师务必于5月1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


附件1:2024年度新入职专任教师(含转岗教师)名单

附件2:教学单位上交材料及要求

附件3:教师上交材料及要求